基本案情 蔡爷爷生前与蔡先生签订了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,将该套登记在蔡爷爷名下的房产卖给蔡先生并办理过户手续。蔡爷爷去世后,蔡大伯认为该房产属父母的共同财产,蔡奶奶在生前并未留下如何处置该套房产...
基本案情
蔡爷爷生前与蔡先生签订了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,将该套登记在蔡爷爷名下的房产卖给蔡先生并办理过户手续。蔡爷爷去世后,蔡大伯认为该房产属父母的共同财产,蔡奶奶在生前并未留下如何处置该套房产的遗嘱,对于此套房产,蔡爷爷只有少部分继承权,无权直接处分,卖房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其权益,欲起诉确认该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无效。
案件结果
法院判决驳回了蔡大伯的诉讼请求。
律师总结
在接受蔡先生委托后,李巾参律师与蔡先生多次沟通,对整个案件的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。针对蔡大伯提出的“卖房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其权益,希望法院判决该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无效”诉求,李巾参律师在诉前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诉讼方案,并在庭审过程中,针对蔡大伯提出的“其母生前未留下如何处置该套房产的遗嘱”、“其父仅有少部分继承权、无权直接处分该房产”等观点一一予以驳回,在李巾参律师的据理力争下,并且蔡大伯无法提供爷孙系恶意串通卖房的证据,最终判决驳回蔡大伯的全部诉讼请求,成功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